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披露關于美國反傾銷及反補貼調查影響情況的公告,詳情可見當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的內容(佳通輪胎發布關于美國輪胎“雙反”對公司影響的情況公告)。根據當時美國商務部發布的中國輪胎企業被初步裁定的反傾銷及反補貼合并稅率范圍為30.46%至169.28%,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被初步裁定的反傾銷及反補貼稅率合計為30.46%。
日前,根據美國商務部最新發布的反傾銷及反補貼初裁結果修正情況,因對某些企業稅率計算錯誤從而調整了稅率,修正后預計的反傾銷及反補貼合并稅率范圍為23.36%至169.28%,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預計的反傾銷及反補貼合并稅率保持不變。
以上為美國針對中國生產的乘用車及輕卡輪胎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的最新進展情況,公司將繼續保持關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