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及區外保稅監管場所:
為推動我關轄區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及區外保稅監管場所全面、健康發展,有效提升整體管理水平,請各相關企業按照海關相關法律、法規,就保稅監管領域重點業務環節的重點風險進行自查,我關將根據計劃安排進行巡查。
一、企業范圍
我關轄區特殊監管區域(含保稅港區、保稅區)內從事保稅業務的企業及區外保稅監管場所。
二、自查內容
各企業對照海關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重點自查,自查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保稅貨物存放、銷毀不符合規定;
2、保稅貨物有進無出,保稅貨物先出后進;
3、擅自將保稅貨物出售、轉讓、串換、抵押、質押、留置、移作它用或進行其他處置;
4、保稅貨物存儲期限、出入區(庫)不符合規定;
5、保稅倉儲貨物區外(庫外)存放、保稅監管場所存放非保稅貨物;
6、貨物重復進出區并核銷倒賣保稅貨物;
7、保稅監管場所審批、備案、變更、注銷材料不符合規定;
8、發現風險不及時上報;
9、基礎和監管設施不齊全、維護不及時,監控設備不符合監管要求。
三、時間安排
分企業自查、海關抽查、反饋整改3個階段進行。
1、自查階段(7月6日至7月8日)
各企業認真對照海關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制度,對企業運營涉及保稅監管各個環節進行深入自查、認真梳理、及時整改,做到無死角、全覆蓋,著眼問題、不走過場。企業將自查結果形成自查報告并整改。
2、抽查階段(7月8日至7月10日)
海關結合企業自查報告,以及海關監管風險信息,對企業進行抽查。
3、反饋整改階段(7月10日至7月15日)
海關根據抽查結果,對企業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未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提請各相關企業高度重視保稅監管領域重點風險自查工作,積極配合海關做好巡查工作,并以此為契機,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規范業務操作,提升企業管理水平,促進區域經濟向好發展。
如有問題請咨詢黃島海關加貿處,電話:0532-86987811
黃島海關
2015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