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電子口岸”的需要,各類進出口企業應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和計算機設備。否則,不具備上網或電子報關的企業,一方面可能遭受如吳儀國務委員曾說的不給予進出口經營權;另一方面,適應不了電子報關的企業本身也適應不了國際市場的要求,開展不了業務。所以,為了有利于各企業的長期發展,應積極執行“電子口岸”。同時,為了提高執行過程中的工作效率,以便更有效、更準確無誤地實行網上操作,事先應了解該系統執行的程序,尤其是其執行先后程序內容上的區別。現重點以6月份首批在全國推出的“出口收匯核銷”系統為例,了解其運作程序。
(1)辦理IC卡。若初次實行電子報關的企業在辦理出口業務前,需在 海關 制卡中心辦理兩張IC卡,一張為操作員卡,辦理具體的報關、出口收匯核銷等業務。另一張為法人卡,若需辦理申報或更改業務時使用。
(2)申領核銷單。企業到外匯局申領新版紙質核銷單之前,需上網向外匯局申請所需領用核銷單份數。企業在網上申請時必須憑本企業操作員IC卡才能進人出口收匯系統,完成相關業務員身份驗證,操作員處理的數據將自動進行電子簽名、加密。網上申請其份數無限制,你在網上可輸人(1一9999份)。申領工作不需等待外匯局的網上審批,即可憑本企業操作員IC卡到外匯局領新版紙質核銷單。若是初次申領,需持以下有關文件(法人IC卡;申領核銷單的申請書;外經貿部門批準經營進出口業務批準文件正本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 海關 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出口合同復印件)辦理開戶登記手續。外匯局對出口單位提供的材料審核無誤后為出口單位辦理開戶登記手續,出口企業方有領取核銷單,辦理核銷業務資格。外匯局根據企業網上申請的新版核銷單份數以及本地出口收匯核銷系統的企業可領單數量【(根據企業前三個月實際領單份數減預計未交單)X一定系數來確定)】。向企業發放紙質新版核銷單,同時將所發放新版核銷單電子底帳數據聯網存放到公共數據中心。企業領單后需在正式使用前(不必如以前一定在外匯局當面)填寫單位名稱,或加蓋單位名稱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另外新版核銷單上無需填寫有效期,視同長期有效。
(3)出口報關。企業到 海關 報關出口 前,必須上網向報關地海關進行核銷單使用地報關前備案。一張核銷單只能對應用于一張出口 報關單 。未進行報關前備案的新版核銷單不能用于出口報關。對已進行備案而尚未使用的新版核銷單,在報關地點發生變化時,企業可上網申請變更并重新向變更后的報關地海關備案。海關在辦理出口貨物 報關單 驗放手續時,需在新版核銷單的“海關核放情況”欄中加蓋“驗訖章”,同時向出口單位簽發注有成交總價、計算機打印、蓋有“驗訖章”的 報關單 。并利用自動或手工方式對新版核銷單電子底帳數據進行“已用”核注。(對于因填報錯誤而作退回處理的報關單,海關將對應的新版核銷單電子底帳數據恢復為“未用”狀態;對于全額退關的報關單,海關在刪除報關單信息的同時,須對新版核銷單電子底帳數據進行“退關”核注;貨物出口后因故退貨時,海關在辦理其進日手續后,簽發一份進口貨物報關單,報關單上注明退貨情況,加蓋“驗訖章”交出,單位向外匯局辦理核銷單的退貨核銷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