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12月31日消息,中國證監會周三公告稱,就加強對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的管理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原油期貨是證監會確定的第一個允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參與期貨交易的特定品種。
證監會網站新聞稿表示,其起草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實行交易者適當性制度。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和境外經紀機構和境外交易者應當執行和遵守交易者適當性制度。
新聞稿稱,境外交易者可以委托境內期貨公司或者境外經紀機構參與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經期貨交易所批準,符合條件的境外交易者可以直接在期貨交易所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
境外經紀機構在接受境外交易者委托后,可以委托期貨公司進行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期貨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為該境外經紀機構進行交易。經期貨交易所批準,符合條件的境外經紀機構也可以在接受境外交易者委托后,直接在期貨交易所以自己的名義為境外交易者進行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
但直接入場交易的境外經紀機構其所在國(地區)期貨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境外經紀機構也可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在自貿區試點設立獨資或者控股的期貨公司,該期貨公司僅允許接受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委托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
暫行辦法規定,直接入場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和經紀機構,以及委托期貨公司進行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和經紀機構,應當在境內開立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并將其設定為期貨結算賬戶。期貨公司應當將向委托其結算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收取的保證金存放在期貨公司的保證金專用賬戶。
暫行辦法還明確,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持倉達到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持倉報告標準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應當向期貨交易所報告。境外交易者未報告的,受托交易的期貨公司、境外經紀機構應當向期貨交易所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