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子、苗木
1. 報檢 程序
進口植物種子、種苗,貨主或代理人應當按照我國引進種子的審批規定,事先向農業部、各省市植物保護站、國家林業局、森林保護站等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引進種子、苗木檢疫審批單》。入境后,需要進行隔離檢疫的,還要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隔離場或臨時隔離場。在植物種子入境前貨主或其代理人應持有關資料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報檢 ,預約檢疫時間。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現場檢疫或處理合格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
2.有關 報檢 單據
貨主或其代理人報檢時應填寫入境貨物報檢單并隨附合同、發票、提單、審批單及輸出國官方檢疫證書等有關文件。
(二)水果、煙葉與茄科蔬菜
1.報檢程序
進口水果、煙葉和茄科蔬菜(主要有番茄、辣椒、茄子等)須事先提出申請,辦理檢疫手續,取得入境植物產品審批單。在入境前貨主或其代理人應持有關資料向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約定檢疫時間,入境果蔬經口岸入境檢驗檢疫合格的,由該檢驗檢疫機構簽發通關單準予入境。
2.有關報檢單據
貨主或其代理人報檢時應填寫入境貨物報檢單并隨附合同、發票、提單、入境植物產品審批單及輸出國官方檢疫證書等文件。
(三)其他植物產品
1.進口原木
須附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檢疫部門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證明不帶有中國關注的檢疫性有害性生物或雙邊檢疫協定中規定的有害生物和土壤。進口原木帶有樹皮的,應在檢疫證書中注明除害處理方法、使用藥劑、劑量、處理時間和溫度;進口原木不帶樹皮的,應在檢疫證書中作出聲明。
2.進口干果、干菜、原糖、天然樹脂、土產類等
貨主或者代理人應當根據這些貨物的不同種類,對于那些需要辦理檢疫審批的貨物,如干辣椒等,在貨物入境前事先提出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取得許可證。在進口上述貨物前應當持合同、輸出國官方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向有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約定檢疫時間。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現場檢疫、實驗室檢疫合格或經檢疫處理合格的,由該檢驗檢疫機構簽發《植物檢疫證書》及《入境貨物通關單》,準予入境。
3.進口植物性油類及植物性飼料包括草料、顆粒狀或粉狀成品飼料的原料以及隨動物出入境的飼料貨主或其代理人在進口上述貨物前,應持合同、發票、輸出國官方植物檢疫證書等有關資料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報檢,約定檢驗檢疫時間。經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和實驗室檢疫合格的,由該檢驗檢疫機構簽發《植物檢疫證書》及《入境貨物通關單》,準予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