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工信部發布對《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修訂征求意見稿)》《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內容如下:
為推動廢舊輪胎綜合利用,適應行業發展新形勢,引導行業健康發展,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我們對我部2012年公告發布的《輪胎翻新行業準入條件》《廢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條件》及2013年印發的《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19年12月24日前反饋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