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2018年10月至11月,歐委會公布歐盟卡客車輪胎反傾銷、反補貼最終裁決(簡稱“雙反”終裁),確定對進口自中國的卡客車輪胎征收42.73~61.76歐元/條的“雙反”稅。考慮到歐盟市場對我國輪胎企業的重要性,中橡協和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作為起訴方代表,向歐盟普通法院提起集體訴訟,要求撤銷針對中國起訴企業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令。
2022年5月4日,歐盟普通法院做出一審裁決:撤銷歐委會對華卡客車輪胎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令,并由歐委會及其支持方承擔訴訟費用,撤銷效果覆蓋提出訴訟的企業。(其他起訴方有中策、三角、風神、玲瓏、雙錢、朝陽浪馬、雙星、貴輪、賽輪、萬達寶通、浦林成山、萬力、通用、韓泰、佳通等中國20多家出口商企業的共同代表。)
根據相關法律,歐委會仍有兩個月的時間,決定是否就該判決提起上訴。若兩個月后歐委會放棄提起上訴,則該裁決將正式生效,起訴企業的進口商已繳納的“雙反”稅將被全額退回。
















